查看: 12919|回复: 10

【CSNA网络分析社区】版主管理规则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9-5-4 12:16:0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版主职责
1) 调动板块内用户的积极性,热情与网友交流、学习、互帮互助;
2) 同其他版主建立良好的关系,共同管理、发展论坛;
3) 宽容大度以身作则的处理问题,不能主动挑衅、参与骂战;
4) 积极挖掘和推荐有能力、有热情的新版主;
5) 积极参与论坛事务的讨论,尊重上一级管理者的最终决定,认真履行【CSNA网络分析社区】布置的工作;

版主职能
1) 版主对所管理的版块的帖子或事务有全权处理的权力;
2) 版主没有回复每一个帖子的义务,但身为版主应该积极地与网友交流,助人为乐;
3) 将优秀的帖子设置为推荐、精华,方便大家查阅分享;
4) 给好的主题或回复作者加分,鼓励大家多发好帖,多回答问题;
5) 删除或转移与本版无关的贴子,以保持版面的清洁;
6) 能够常常发表原创、整理版内精华或是转载好文章,引导大家去学习新技术;
7) 积极配合管理员工作,定期参加版主会议、定期组织板块内的线上或线下主题活动;

  版主的考核
1) 因故不能登录论坛,请到斑竹茶馆发帖说明并告知同板块版主,以协调板块管理时间。除特别声明外,连续20天不登录论坛的,算自动离职;
2) 20天内,在所管理板块内无管理操作无发帖量或只有少量操作或发帖的版主,经核实不能再胜任版主职责,算自动离职;
3) 无法在版主间建立团结、无法贯彻【CSNA网络分析社区】管理规则,公开在交流区互相排斥争吵,经劝告无效的,一律辞退;
4) 不能以身作则,带头/公开参与网友骂战的,经发现一律辞退;
5) 其它有违反本论坛发帖规则、版主职责、法律规定的,经发现一律辞退;
6) 正式辞职的版主,请在[ 站务管理 ]发帖提出辞职,提出辞职申请7天后不做变更的,辞职生效,算正常离职,发布公告;

CSNA功勋会员
1) 在担任版主期间贡献颇多,离任后仍继续在网站积极活动的,将授予CSNA功勋会员称号(非正常离职的版主不能成为CSNA荣誉会员);
2) CSNA荣誉会员可以登录[CSNA管理组],与版主们交流,对网友版主运营灯的意见优先考虑;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21 13:42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以,请到新手交流区发发帖回帖,等达到一定积分后,就可以到不同板块发帖了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27 14:19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飞雪鱼 于 2009-5-24 10:28 发表
要多少积分才可以发帖呢?

很多板块是注册为用户后就可以发帖,诸如新手交流区等等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0-8-22 10:20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龙元考试机构专业考报关员      详情   咨询QQ577908383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高级模式
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|上传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