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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几天还在和公司同事讨论今年国庆加班的工资问题,这次终于找到答案了,发上来大家看看,特别是那些加班的朋友们,可要算清自己的工资哦!
根据《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》(2003年北京市政府142令)第14条和第44条的有关规定,用人单位在9月22日,10月1日、2日、3日法定节日期间 安排劳动者加班,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%支付加班工资;9月23日、24日,10月4日、5日、6日、7日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,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,不能安排补休的,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。
因此,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: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300%×加班天数;休息日加班工资=月工资基数÷21.75天×200%×加班天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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